目前,我国物流市场的从业资格尚无法律可循。从行业内部来看,关于物流市场的准入条件、从业资格,我国目前尚无法律可循。由于正规国内物流行业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国际物流业者法律地位和风险责任的变化,为确保市场有序发展,便于管理,应尽快建立这方面的法规,加强管理。
从我国国内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现有的民法和工商注册法仅对运输代理企业开业作了若干规定和详细要求。我国现有的物流从业者多为第三方物流者,其原有身份多为运输代理、货运代理。而这些企业在转型为国际化物流从业者的过程中,其法律地位已有本质变化。
在现代物流中,原有的代理方转为合同的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合同。现代国际物流是生产企业与运输仓储企业利润融合的最佳渠道,是生产企业与运输仓储企业商业活动相互有机衔接所必须的系统综合和对总成本的控制。提供物流的服务方不再象以往的代理只以佣金为自己的利润,它有了自己的新的利润源,也有了新的权利和义务与之相对应的,物流方的投资风险、责任风险在增大,责任范围在扩大。它不再是对代理行为负责,它以当事人的地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责任限制也有可能丧失。国际物流相对国内物流难度大,牵涉资金大,责任风险也大。因此,对物流从业者的资格限制对规范市场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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